
「臨床測試」與「皮膚科醫師測試」是什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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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義比聽起來要少。「臨床測試」表示產品曾在人體上測試。「皮膚科醫師測試」通常表示由皮膚科醫師監督肌膚耐受性測試。這兩個用語在美國與加拿大都沒有法律定義。有用的問題是:測量了什麼、有多少人參與、與什麼比較。
常見用語
| 包裝上的用語 | 通常的含義 | 應該問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「臨床測試」 | 曾進行某項有人類參與者的測試 | 評估指標、結果、參與人數、測試的是否為成品 |
| 「皮膚科醫師測試」 | 由皮膚科醫師監督或評估某項測試,通常針對肌膚耐受性 | 測量了哪項效益(如果有的話) |
| 「臨床證實」 | 來自某項研究的宣稱結果 | 什麼結果、幅度多大、如何測量 |
| 「低過敏性」 | 製造商認為不太可能引起過敏 | 哪種測試與門檻;美國並未對這個用語訂定標準 |
| 「適合敏感肌」 | 通常以受試小組的局部肌膚測試為依據 | 受試小組的敏感程度,以及有多少人參與 |
在歐盟,Regulation (EU) No 655/2013 訂定了每項化妝品宣稱都必須符合的共同標準,包括證據支持與誠實。在美國與加拿大,廣告法要求宣稱必須真實且有根據。這些規定都沒有定義這些用語本身。
耐受性測試與功效測試
許多「皮膚科醫師測試」宣稱是以耐受性研究為依據。其中最為人所知的是重複刺激局部肌膚測試(repeat insult patch test,RIPT 或 HRIPT)。將產品置於貼片下,在數週內重複塗抹於同一部位,經過一段休息期後再次塗抹,以觀察肌膚是否受到刺激或產生致敏。
未出現反應的結果,代表產品在該條件下獲得該受試小組的良好耐受。保濕、緊緻與膚色是在功效研究中測量的。局部肌膚測試的內容:局部肌膚測試與標示的過敏原。
儀器測量與自我評估
儀器測量是使用裝置在肌膚上測量。角質層水分測試儀(corneometer)以電容估算表層保濕度。經皮水分散失測試儀(tewameter)測量經皮水分散失,這是屏障功能的指標。皮膚彈性測試儀(cutometer)測量彈性。色差儀(chromameter)或膚色測試儀(mexameter)測量顏色。無論產品由誰拿著,裝置都會給出相同的讀數。
自我評估結果來自問卷:參與者評定自己肌膚的外觀或感受。「多數參與者表示肌膚感覺更柔軟」是關於感受的真實發現,會受到所提問題、研究時間長短,以及參與者是否知道自己使用什麼產品的影響。
兩種結果都有用。它們回答的是不同的問題,而標示清楚的宣稱會告訴您屬於哪一種。
成分證據與產品證據
關於某種成分的研究描述的是該成分。顯示玻尿酸能結合水分的研究,描述的是玻尿酸。某款精華液以其自身濃度與基底在肌膚上產生什麼作用,要在該精華液上測量。
這項區別是證據分級的基礎。Vegalab 將每項宣稱依 A 至 D 分級:A 為關於成分的已發表文獻,B 為內部配方數據,C 為成品的第三方測試,D 為臨床或法規驗證。完整架構:證據等級。各等級背後的方法:我們的測試方式。
對任何研究都該問的七個問題
- 測試的是什麼?是成品,還是某種成分?
- 測量了什麼?是儀器讀數、臨床人員的評分,還是參與者的意見?
- 多少人,是哪些人?膚質、年齡,以及他們是否與您相符。
- 持續多久?使用一次後的結果,與使用八週後的結果並不相同。
- 與什麼比較?安慰劑、未處理的一側、另一項產品,還是沒有比較對象?
- 由誰執行、由誰出資?具名的實驗室,以及品牌是否贊助。
- 能否取得完整結果?包括設計、數據與限制,而不只是最好的數字。
能回答這些問題的宣稱,放在頁面上才有分量。Vegalab 頁面上的宣稱及其等級與來源,請見:證據中心。
延伸閱讀
成分表的運作方式:如何閱讀成分表。法規機關審查與不審查的項目:化妝品如何受到監管。文件相關的專業問題:專業常見問題。更多指南:Beauty Science 知識庫。
資料來源
- Commission Regulation (EU) No 655/2013 laying down common criteria for the justification of claims used in relation to cosmetic products。
-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,15 U.S.C. 45 及 52(不公平或欺騙性行為;虛假廣告)。
- Health Canada 與 Advertising Standards Canada 共同發布。Guidelines for Cosmetic Advertising and Labelling Claims。
- Competition Act, R.S.C. 1985, c. C-34, section 74.01。
常見問題
保養品上的「臨床測試」是什麼意思?
表示該產品或與其相關的東西曾在人體上測試。這個用語在美國與加拿大都沒有法律定義。應該問的是:測量了什麼、有多少人參與、結果如何。
「皮膚科醫師測試」是什麼意思?
通常表示由皮膚科醫師監督或評估某項測試,最常見的是肌膚耐受性測試或局部肌膚測試。功效宣稱需要有其本身的證據。
「臨床證實」比「臨床測試」更強嗎?
它宣稱的內容更多:不僅做過測試,還有經過驗證的結果。依美國、加拿大與歐盟的規定,這類宣稱需要有支持它的證據,因此應該問的是:什麼結果、如何測量、在哪些人身上。
儀器測量結果與自我評估結果有什麼不同?
儀器測量結果是由裝置測得,例如以角質層水分測試儀(corneometer)測量肌膚保濕度。自我評估結果則是參與者在問卷中回報的內容。兩者都是正當的;感受百分比反映參與者的感受,裝置讀數則反映實際測得的數值。

